济南出台物流扶持政策 助推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0 03:18:01

关键词:物流扶持政策,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

摘要:今天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上半年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情况,对我市出台的《济南市加快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进行了现场解读。本场发布会由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勤主持。

济南网络广播电视台721日讯 今天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上半年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情况,对我市出台的《济南市加快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进行了现场解读。本场发布会由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勤主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做大做强我市物流业,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济南市加快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并正式印发,扶持政策的出台将为我市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政策的主要特点

新编制的《若干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创新性强。在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市物流业发展的短板,从园区规划、信息化建设、商业模式创新、人才储备等方面创造性地提出相关扶持政策,增强了新政策的实用性和前瞻性。二是覆盖面广。在保留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的需求,从加快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到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从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到支持物流模式业态技术创新、从加强物流人才引进培养到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对扶持政策进行了完善、创新,增强了政策的覆盖面,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政策体系。三是针对性强。政策的编制严格按照《济南市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三年行动纲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物流业发展需求,对相关政策补助标准作了适度调整,着力突破薄弱环节,提升发展环境,增强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来我市投资的意愿,促进我市物流业做大做强。

二、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分为9大类、30条。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加快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的扶持政策。为解决我市物流业普遍存在小、散、乱的问题,重点是对物流园区布局进行调整优化,鼓励物流企业入驻园区发展。对入驻园区发展的物流企业,在仓储用地方面实行差别化使用年期供应政策,在用水、用电方面按工业企业标准执行,适当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入园发展的意愿。为鼓励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对为物流园区成功引进资金或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尤其是鼓励物流企业提升物流园区建设水平,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园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关于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政策。为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规模以上物流企业、星级认定以及在我市新增设立总部的物流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比如,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在我市新增设立省级总部或区域总部法人的物流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关于推进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参与或制定物流行业标准,对制定或获批物流标准化试点的物流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的补助等。为提升我市物流业信息化水平,鼓励物流企业投资建设物流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园区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产品服务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关于支持物流模式、业态、技术创新的扶持政策。主要是鼓励物流企业对物流模式、业态进行创新,紧跟现代物流业发展步伐,助推我市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对评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甩挂运输试点企业的物流企业,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评为国家级、省级两业联动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另外,对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物流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关于培育发展特色物流的扶持政策。主要是支持物流企业做强城市共同配送,推动我市特色物流发展。鼓励城市共同配送物流企业配置车型类别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设施配备统一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在拥有物流配送车辆100台以上的物流企业开展物流共同配送试点,予以优先办理配送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并提供相关停靠便利条件。对开放原有末端实体网点并升级改造为末端公共配送网点且新开放网点数达到100个(含)以上的物流企业,按照2000/网点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从事智能快件箱布放运营且新增智能快件箱达到300组(含)以上的物流企业,按照2000/组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关于加强物流人才引进培养的扶持政策。主要是鼓励物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对新考取物流师(含高级物流师)资格证达到5人(含)以上、10人(含)以上、15人(含)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院士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物流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七)关于加大税收融资支持力度的扶持政策。主要是鼓励物流企业上市,对上市的物流企业给予适当补助。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对重点物流园区和相关物流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八)关于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的扶持政策。主要是净化我市物流业发展环境,为物流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保障。鼓励物流人才创业,对首次创办物流企业、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且注册时间为2013101日以后的,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的物流企业,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一次性补助。推行先照后证,除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外,其他物流企业可就近直接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不须审批的经营活动。对新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并达到相关条件的,可现场办理有关手续,不能现场办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我们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大桥路117号

电 话:0531-88268722

传 真:0531-88273066

邮 箱:0.56g@163.com

零点物流港: 0531-88269566

鹊华物业: 0531-88261288

鹊华酒店: 0531-88268722

鹊华投资发展: 0831-55586666

鹊华信息: 0531-55568451

留言信息